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肉牛产业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带动力强,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有效路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省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安徽现阶段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升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力重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明确要求深入践行大食物观,下大力气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再造一个千亿级绿色食品肉牛产业,为保障国家重要农产品安全作出安徽贡献。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省内外考察调研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了《意见》,多次听取肉牛养殖加工主体和行业协会、产业体系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市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意见,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委审定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4个部分。主要内容体现在“四个突出”上:一是突出统筹兼顾,确立发展目标。统筹资源禀赋、现有基础、市场需求等情况,提出到2027年、2030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肉牛养殖规模、肉牛全产业链产值等发展目标。二是突出产业链条,构建发展体系。围绕全链条各环节,提出加快构建秸秆饲料生产供应、肉牛良种繁育、肉牛规模养殖、肉牛屠宰加工、产品市场营销、粪污资源化利用、肉牛疫病防控、肉牛融合发展、肉牛数字赋能等九大体系。三是突出政策引领,强化发展保障。在用好现有支持政策基础上,从财政、金融、专项债、用地、环保、人才、科技等方面创设支持政策。四是突出组织领导,提升发展动能。提出成立省“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专家委员会,组建省级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相关清单和制度,并将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
(二)《意见》配套出台了《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10条政策》,分为“六支持、四强化”。一是支持秸秆饲料生产供应。明确对新建或改扩建单体黄(青)贮窖、干草棚,单户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100吨以上、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给予补助。二是支持肉牛良种繁育。明确对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和种公牛站建设、种公牛和基础母牛引进、胚胎移植技术使用给予补助。三是支持肉牛规模养殖。明确支持市、县(区)政府利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发展肉牛产业,2024-2027年对上年度新增肉牛饲养量3万头以上、新增饲养量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给予奖补,打造一批肉牛强镇强村。四是支持肉牛屠宰加工。明确培育肉牛屠宰加工领军企业,对年度利用银行贷款超5000万元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且年屠宰量新增3000头以上的给予奖励。五是支持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确大力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畜禽液态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提升等工程,推动畜禽粪污由“治”到“治用兼顾,以用为主”的跨越转变。六是支持肉牛疫病防控。明确加强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建设,统筹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省财政按照每头200元对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七是强化财政金融服务联动。明确推动设立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构建金融支持肉牛产业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政策举措,鼓励银行机构将育肥牛贷款期限延长至2-3年、基础母牛贷款期限延长至3-5年。八是强化用地保障和环评服务。明确各市要从当地处置存量土地相应核定的新增建设计划指标中,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对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压占林地的,可以合理利用商品林林地资源适度开展肉牛养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肉牛养殖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制订《安徽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九是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明确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组建现代肉牛产业学院,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围绕肉牛饲料饲草、良种繁育、精深加工、疫病防控等环节,鼓励支持科研院所与省内相关企业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攻关项目,对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十是强化指导服务和督促协调。明确支持企业在我省投资建场,主动做好肉牛养殖场项目选址、立项、用地审批、用水、用电、环保、禁养、金融担保等指导服务;建立健全肉牛养殖重点县、重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清单和包保责任制度、技术服务制度、定期调度制度。
政策咨询单位:畜牧处,咨询电话:0551-6261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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