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
为进一步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高素质农民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示范引领,推动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质增效,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百所示范基地(省级田间学校)、百名金牌教师、百佳技能农民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100所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省级田间学校)、100名高素质农民培育金牌教师、100名技能农民。
二、遴选条件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百所示范基地(省级田间学校)
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省级田间学校)是为农民提供实操训练、现场教学、提升实践技能的固定场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各类培训教育资质的科研单
位、农业院校的实训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具
备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等;
2.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愿意提供高素质农民教学、实践实训服务;
3.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带动能力;
4.有可供100名学员学习的固定课堂教学场所,有专用实践教学、实训场地,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器具;
5.有5名以上专职农技专家、乡土专家组成的实践实训指导员团队,能进行现场示范、作业演练和实操指导;
6.有比较完善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和教学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7.已获部级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等单位优先申报。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名金牌教师
“高素质农民培育金牌讲师”须为“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入库师资。
1.长期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的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业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各类院校教师、乡土专家均可申报;
2.热爱农民培训工作,自愿投身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教学、实践和跟踪服务;
3.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评价得分4.9分以上;
4.具有较强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能力,能灵活应用各类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效果突出。
(三)高素质农民培育百佳技能农民
高素质农民培育百佳技能农民为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在某一产业有突出技能的农业从业者(包括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业领域从业3年以上,已取得《山西省高素质农民技能证》;
2.钻研技能,技术先进,在所从事产业领域内具备较强示范作用,能够为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3.在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度高;
4.近3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培训基地、金牌教师和优秀学员,组织填报有关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核(附件2、3、4)。
(二)市级初选。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厅下达推荐名额组织初选,初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遴选。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金牌讲师和技能农民名单。
(四)公示公布。评选结果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规范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按照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的工作标准,细化组织推荐工作。
(二)融合媒体宣传,讲好农民故事。把宣传贯穿遴选活动始终,组织和利用各类媒体,把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模式、服务农民培育突出的好师资、技能提升促进乡村振兴的好典型挖掘出来、选树起来、宣传出去,多渠道、多形式营造高素质农民培育良好氛围。
(三)坚持面向基层,推动群众参与。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组、学校、园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单位,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市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7日前报送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附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利红
联系电话:0351-853816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59号
邮政编码:030002
电子邮箱:328929934@qq.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5/202310/t20231026_94144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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