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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4年有机旱作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5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有机旱作农业持续发展,明年继续打造有机旱作农业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农业提质增效可持续为方向,以粮油作物为主,聚焦水肥药高效利用,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基地,高质量打造一批技术研究深入、应用广泛、熟化成本低的科研示范基地,加快集成推广有机旱作农业技术模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带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二、建设内容

  (一)生产基地。每个基地规模不少于20000亩(项目区要相对集中连片,作物不超过2种),从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发力,因地制宜重点选择“一免五增”艺机一体化、膜侧播种艺机一体化、小麦探墒沟播适水减肥抗旱栽培技术、“一优四改”探墒沟播、杂粮作物全程机械化栽培等成熟有机旱作技术模式,以及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集雨窖、深松耕、抗旱保水剂施用、秸秆覆盖保墒等高效节水节肥技术(不包含全膜覆盖),同时组装配套推广优质高产抗旱品种、精量化播种、生物药剂、新型肥料施用、绿色防控等有机旱作技术,推进有机旱作大面积100%标准化生产,提高化肥农药使用率,确保基地水分生产力提高10%。

  (二)科研示范基地。每个基地建设500亩,主要对有机旱作土、肥、水、种、技、机、绿等关键要素进行研究攻关、技术展示熟化和示范推广,要重点对适用的技术进行培训展示,助力大面积推广。要建设集成试验田,着力攻关高效旱作节水用水、黄土高原产地环境改善、农机装备研发、数字化农业应用等技术难点;要打造新技术展示田,引进集成有机旱作新技术3套以上;要建设中试推广田,推广成熟有机旱作技术4-5项。每个科研基地要形成1篇成果转化报告或技术应用报告,力争制定1项地方标准。

  三、补助环节

  (一)生产基地:补助资金主要对水肥的高效利用环节进行补助。是物化投入,对水肥一体化、软体集雨窖、喷灌、滴灌、保水剂等节水节肥技术推广需要的物资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对推广有机旱作技术模式所需要的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是技术推广服务,对专家指导培训、验收、测产等给予适当补助。

  (二)科研示范基地: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有机旱作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熟化完善试验,包括配套设备及物化投入补助(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量的50%)、社会化服务补助、技术培训、推广服务补助。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区条件。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有机旱作农业工作领导组,出台有机旱作农业实施意见或发展规划。选用的有机旱作技术适宜当地推广,且有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以往实施项目积极性高。

  (二)实施主体条件。项目创建的责任主体是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主体原则上由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实施主体在有机旱作技术推广和规模化种植方面有良好基础,以往实施的项目能按要求完成,且效果明显,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三)其他要求。生产基地,每县可申报1个,未完成近两年有机旱作、绿色高质高效、一喷多促等任务的县不可申报。科研示范基地,每个市可申报1个,优先支持2023年承担“区域中心试验基地”建设的市。每个基地必须成立有专家服务团队,团队要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或者省级有机旱作农业专家指导组成员。所有申报材料均需要出具详细申报方案,并附相关佐证资料。

  (四)申报程序。生产基地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申报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市级农业农村局,科研示范基地由市级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技术推广部门与技术支撑单位联合申报,市级统一审核汇总形成报送文件,于11月10日之前报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联 系 人:杨艳芳

  联系电话:0351—8235019

  邮    箱:sxzzy331@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6/202310/t20231030_94163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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