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新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自2004年启动实施以来已近20年,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核心和基石,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由于政策实施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农民先购机、财政后补助,所以在这些年的实践中,资金供不足需、供大于需的情况都曾出现。近年来,尽管补贴资金规模连年扩大,但购机需求增长相对更快。为此,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连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督促地方履行支出责任、指导地方及时调整部分机具补贴额、督促地方加快补贴兑付等措施,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我们还充分考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实际,予以倾斜支持,2023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可以对棉花产量较大的省予以适当倾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突出重点机具推广应用,在用好用足中央投入基础上,推动地方切实落实法定支出责任,共同强化投入保障,持续提升政策实施效能。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JXHGLS/202306/t20230629_64311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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