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号
2023年5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3598批次农产品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农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平县周百智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羊肚菌,经检测发现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施秉县冯兴成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羊肚菌,经检测发现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施秉县刘文举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羊肚菌,经检测发现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施秉县杨博宇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羊肚菌,经检测发现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松桃县松桃民和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白菜苔,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道真县胡加兵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德江县陈波养殖场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锦屏县罗幸炎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的不合格农产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黔农发〔2018〕3号)等要求,已责成相关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名单(2023年第5期)
2.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项目小知识(2023年第5期)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09_80132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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