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规定,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产品生产者凭农业机械鉴定证书使用相应的农业机械鉴定标志,标志由基本图案、产品型号、证书编号、信息二维码组成。我站鉴定申请系统的二维码生成功能现已上线,为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在有效期内的获证农机产品,标志中的二维码一律更新为我站鉴定申请系统中生成的二维码,获证产品生产企业自行下载用于制作相应的农业机械鉴定标志。
下载地址:“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fj12316.cn:8290/uipmp/cwb/index.html),使用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找到相应的获证农机产品信息,点击查看二维码,即可查看和下载,没有注册的申请企业需先注册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后点击“证章二维码下载”栏目,找到相应获证产品即可查看下载二维码。
农业机械鉴定标志的制作标准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执行,在“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网上办事大厅”首页下方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式样及规格参数”以及“农业机械专项鉴定标志式样及规格参数”供企业下载。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在下载二维码时务必确认二维码中所生成的相关信息是否需要更新,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站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91-87553270。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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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qt/202305/t20230522_61737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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