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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以整治豇豆质量安全为抓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发布时间:2023-05-07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当前正值豇豆上市时节,由于豇豆价格高,深受种植户青睐。为抓好豇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把好上市农产品质量关,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围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监管措施,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建立豇豆监管名录。为掌握豇豆种植情况,第一时间对全县范围内豇豆种植户开展摸底调查,建立起豇豆监管名录,明确责任,对豇豆种植户实行网格化监管。每半月调度新增豇豆种植情况,维护好监管名录。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落实高毒、禁限用农药禁止销售使用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从源头控制不合格农药进入农资市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监管站在农产品种植基地和村等重点区域宣传栏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超标农药清单》等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农安科工作人员先后到黄山铺镇大集、四十里堡镇苍子坡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对规范用药进行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用药意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联合黄山铺镇、四十里堡镇监管站到豇豆种植户进行日常检查,深入了解豇豆种植、用药、上市情况,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豇豆安全生产。同时,积极对四十里堡镇部分农产品生产主体及种植户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蓝牙打印机使用培训。今年以来,发放、张贴宣传材料4500余份。

  下步,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一是继续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切实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重点品种治理。二是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及种植户开具合格证,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三是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从源头上进行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304/t20230421_4296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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