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技字〔2023〕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2年8月-10月,我厅通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程序,对全省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队伍进行了补充调整。确定批准田忠正等68人(附件1)为新增补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对徐鲁等203人(附件2)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资格予以注销,对金扬秀等570人(附件3)在职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资格予以保留,已经农业农村部备案(农技植保函〔2022〕427号),现予公布。
附件:1.山东省2022年新增补农业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名单
2.山东省2022年注销农业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名单
3.山东省2022年在职农业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5日
附件:
关于公布2022年山东省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员调整情况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2/t20230228_4253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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