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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公告(桂农厅公告〔2023〕10号)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预函〔2023〕103号),按照有关财政预算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2023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11:2023年度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职能是: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区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7.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1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及自治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职责分工。

  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59号),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处级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自治区本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和稽查。指导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协调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1〕77号),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主要职责是:起草全区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区农垦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做好农垦改革后续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垦区社会事业建设和发展、农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垦区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垦区农垦信息统计,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承担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党委农办”)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接受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自治区党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自治区党委农办的统筹协调。目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内设机构27个,具体包括:(1)根据厅发〔2019〕28号文件规定,设立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办秘书处、农办综合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5个职能处室,另设立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1个。(2)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59号),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3)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1〕77号),设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垦处。

  (二)预算单位情况。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有直属预算单位48个(含厅机关),单位设立情况如下:(1)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51个,其中预算单位41个。(2)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桂政函〔2020〕163号),批复设立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桂政函〔2021〕47号),批复设立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59号),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支队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澫渔港监督站整合,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5)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转设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发函〔202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通知》(桂政发〔2021〕16号),同意整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设置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单位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桂财预函〔2022〕90号),同意将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等 6 家单位调整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预算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根据单位性质和单位类别区分:(1)行政单位1个,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2)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3个,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3)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4个,其中: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8个,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6个,包括广西农业干部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百色农业学校、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编制情况如下:行政编制数208名(其中自治区纪委派驻编制8名),事业编制数4335名,工勤人员编制数(后勤服务控制数)137名,非实名编制数458名。

  (二)人员在编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部门预算“二上”系统数据统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实有在职人员3653人(行政195人,占在职人员5.34%,其中自治区纪委派驻人员7人;事业3458人,占在职人员94.66%,其中参公事业单位人员422人),离退休人员3071人(离休26人,占离退休人员0.85%;退休3045人,占离退休人员99.15%),机关后勤控制数实有人员105人(老人老办法87人,新聘18人),非实名编制内实有人数1107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2名。另有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228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302957.09万元,同比增加94376.35万元,增长45.2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包括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一期和二期建设11640万元、水牛研究所上思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建设8720万元。(二)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6个科研单位预算划转我厅,相关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增长。(三)财政政策性增支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四)由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厅属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等原因,使得本科和高职学院生均拨款经费、中职学校免学费以及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入较上年增加。(五)机关事业单位晋职晋档提资,使得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02957.09万元,同比增加94376.35万元,增长45.25%。增长的原因同上(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779.49万元,同比增加61744.96万元,增长37.64%,占比74.52%,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72500.83万元、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21360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31918.6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列入预算,6个科研单位预算划转我厅,财政政策性增支,厅属职业院校教育经费增加,人员正常晋职晋档提资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9421.83万元,全部为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安排的资金,同比增加19161.28万元,增长63.32%,占比16.31%。增长的主要原因: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厅属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等原因,使得本科和高职学院生均拨款经费、中职学校免学费以及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入较上年增加。

  (五)事业收入14714.94万元,同比增加11834.33万元,增长410.83%,占比4.86%。增长的主要原因: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6个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关系划转我厅,相关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增加。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0万元,同比减少784.13万元,下降89.7%,占比0.03%。下降的原因:个别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

  (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安排0万元,上年也为0万元。

  (九)其他收入12566.33万元,同比增加3490.69万元,增长38.46%,占比4.15%。增长的主要原因:厅属院校承接外单位相关培训收入增加,相关资产出租收入增加等。

  (十)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84.51万元,同比减少1070.77万元,下降73.58%,占比0.13%。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厅抓好部门预算执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02957.09万元,同比增加94376.35万元,增长45.25%。增长的原因同上(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162531.58万元,同比增加47987.26万元,增长41.89%,占支出总预算支出53.65%。增长的主要原因: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一、二期建设),厅属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厅属院校人员晋职晋档提资等。

  (1)205类03款02项“中等职业教育”57647.43万元,同比增加7694.42万元,用于厅属8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及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2)205类03款05项“高等职业教育”101600.05万元,同比增加40262.57万元,用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所厅属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及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3)205类05款01项“广播电视学校”548.66万元,同比减少52.56万元,用于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行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村“两委”培训等。

  (4)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548.41万元,同比减少48.38万元,用于厅属单位举办的农业系统各类人员的干部教育及业务培训支出。

  (5)205类08款99项“其他进修及培训”1187.03万元,同比减少131.21万元,用于自治区农业干部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行经费,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等。

  2.206类科学技术支出21219.16万元,同比增长100%,占支出总预算支出7%。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关系划转我厅(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相关科研项目经费增加。

  (1)206类03款01项“机构运行”12234.99万元,用于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5个科研单位运行保障、事业发展等支出。

  (2)206类03款02项“社会公益研究”5993万元,用于科研单位农业领域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支出。

  (3)206类03款99项“其他应用研究支出”2991.17万元,用于科研单位科技研究与开发方面支出。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0.11万元,同比增加4612.35万元,增长55.05%,占支出总预算支出4.29%。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的人员划转我厅(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038.34万元,同比减少36.87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958.38万元,同比增加1346.86万元,用于33个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72.6万元,同比增加2066.97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20.8万元,同比增加1235.4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3358.32万元,同比增加1070.81万元,同比增长46.81%占,支出总预算支出1.11%。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的人员划转我厅(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1)210类04款0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万元,同比增长10万元,用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重大传染病防疫经费支出。

  (2)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692.41万元,同比减少0.75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455.82万元,同比增加1113.17万元,用于33个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0.09万元,同比减少51.6万元,用于厅属非驻邕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5.213类农林水支出97863.05万元,同比增加17470.39万元,同比增长21.73%,占支出总预算支出32.3%。增长的主要原因: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关系划转我厅使得相关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增长,财政政策性增支土壤普查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职晋档提资等。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10953.05万元,同比增加609.69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5347.15万元,同比增加1345.82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13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的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水电、印刷等运行保障支出,以及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会议费、评审费等方面的支出。

  (3)213类01款03项“机关服务(农业)”1495.58万元,同比增加111.58万元,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人员支出和管理、运行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4)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农业)”19311.77万元,同比减少222.15万元,用于15个厅属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信息化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434.45万元,同比增加5554.07万元,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农业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优质种质资源普查、保护与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15864万元,同比减少881.77万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7)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2721.6万元,同比增加163.2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采样监测、风险评估、认定认证、监管检查、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8)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2334.61万元,同比增加163.64万元,用于农业立法执法、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渔政执法、农资监管、种子质量监管、农药肥料监督、兽医医政管理、兽药质量与残留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9)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199.6万元,同比减少68.4万元,用于农业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10)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2765.07万元,同比减少221.6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审计监督、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1)213类01款14项“对外交流与合作”6626.5万元,同比减少566.39万元,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对外联络、组织展会、招商宣传、外资项目还贷等方面的支出。

  (12)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发展”9836.25万元,同比增加9455.25万元,用于渔业休渔期支出、上思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建设等方面支出。

  (13)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25.91万元,同比增加1772.1万元,用于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监测、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4)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878.52万元,同比减少217.93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农业信息化建设、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团经费、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新科研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213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用于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渔业安全管理机构业务培训支出。

  (16)213类02款11项“动植物保护”157万元,用于自治区植保站中央项目“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项目”配套。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994.86万元,同比增加2016.36万元,增长67.7%,占支出总预算支出1.65%。增长的原因:6个科研单位的人员划转我厅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994.86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5867.36万元,同比增加23635.18万元,增长37.98%,占支出总预算的28.34%。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人员划转我厅,新设立的本科和高职院校人员增加,厅属单位人员晋职晋档提资等。

  (1)人员类支出预算69684.57万元,同比增加22039.69万元,增长46.26%,占基本支出预算81.1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2536.98万元,同比增加20283.26万元,增长48%,占人员类支出预算89.7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147.59万元,同比增加1756.43万元,增长32.58%,占人员类支出预算10.26%。

  (2)运转类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182.79万元,同比增加1595.49万元,增长10.94%,占基本支出预算18.8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7089.73万元,同比增加70741.17万元,增长48.34%,占支出总预算的71.66%。增长的主要原因: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6个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关系划转我厅,财政政策性增支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厅属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5779.49万元,同比增加61744.96万元,增长37.64%,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72500.83万元,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21360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31918.6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包括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一期和二期建设11640万元、水牛研究所上思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建设8720万元。(二)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6个科研单位预算划转我厅。(三)财政政策性增支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四)由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厅属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等原因,使得本科和高职学院生均拨款经费、中职学校免学费等教育经费较上年增加。(五)机关事业单位晋职晋档提资,使得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25779.49万元,同比增加61744.96万元,增长37.64%,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72500.83万元,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21360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31918.6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长的主要原因同上(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c类。其中:

  1.205类教育支出106614.93万元,同比增加30204.7万元,增长39.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2%。增长的主要原因: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一、二期建设),厅属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厅属院校人员晋职晋档提资等。

  (1)205类03款02项“中等职业教育”47142.84万元,同比增加6859.4万元,用于厅属8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及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2)205类03款05项“高等职业教育”56394.24万元,同比增加23201.87万元,用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所厅属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及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3)205类05款01项“广播电视学校”443.76万元,同比增加18.94万元,用于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行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村“两委”培训等。

  (4)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487.25万元,同比增加15.46万元,用于厅属单位举办的农业系统各类人员的干部教育及业务培训支出。

  (5)205类08款99项“其他进修及培训” 1146.84万元,同比增加109.03万元,用于自治区农业干部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行经费、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等。

  2.206类科学技术支出9812.07万元,同比增长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关系划转我厅(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1)206类03款01项“机构运行”9511.51万元,用于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5个科研单位运行保障、事业发展等支出。

  (2)206类03款99项“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300.56万元,用于科研单位科技研究与开发方面支出。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8.08万元,同比增加2330.1万元,增长32.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6个科研单位的人员划转我厅(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038.34万元,同比减少36.86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537.42万元,同比增加625万元,用于33个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115.93万元,同比增加1269.54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26.4万元,同比增加472.43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841.6万元,同比增加710.6万元,增长33.3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的人员划转我厅(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1)210类04款0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万元,同比增长10万元,用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重大传染病防疫经费支出。

  (2)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692.41万元,同比减少0.75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939.1万元,同比增加723.43万元,用于33个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0.09万元,同比减少22.08万元,用于厅属非驻邕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5.213类农林水支出92971.19万元,同比增加17618.75万元,增长23.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8%。增长的主要原因: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关系划转我厅,财政政策性增支土壤普查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晋职晋档提资等。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 10946.85万元,同比增加608.49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1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 5289.5万元,同比增加1359.74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13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的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水电、印刷等运行保障支出,以及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会议费、评审费等方面的支出。

  (3)213类01款03项“机关服务(农业)” 1495.58万元,同比增加111.58万元,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人员支出和管理、运行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4)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农业)” 15810.5万元,同比增加857.4万元,用于15个厅属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信息化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11861.88万元,同比增加5469.62万元,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农业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优质种质资源普查、保护与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15864万元,同比减少881.77万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7)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 2675.6万元,同比增加132.3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采样监测、风险评估、认定认证、监管检查、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8)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2334.61万元,同比增加163.64万元,用于农业立法执法、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渔政执法、农资监管、种子质量监管、农药肥料监督、兽医医政管理、兽药质量与残留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9)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1199.6万元,同比减少68.4万元,用于农业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10)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2749.07万元,同比减少237.6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审计监督、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1)213类01款14项“对外交流与合作” 6618.5万元,同比减少570.39万元,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对外联络、组织展会、招商宣传、外资项目还贷等方面的支出。

  (12)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发展”9718.25万元,同比增加9337.25万元,用于渔业休渔期支出、上思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建设等方面支出。

  (13)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1925.91万元,同比增加1772.1万元,用于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监测、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4)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4312.35万元,同比减少604.1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农业信息化建设、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团经费、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新科研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213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用于自治区渔港渔船管理中心渔业安全管理机构业务培训支出。

  (16)213类02款11项“动植物保护”157万元,用于自治区植保站中央项目“2022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项目”配套。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021.62万元,同比增加1068.76万元,增长36.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增长的原因:6个科研单位的人员划转我厅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1个单位并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021.62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7199.69万元,同比增加19128.68万元,增长32.94%,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19%。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人员划转我厅,新设立的本科和高职院校人员增加,厅属单位人员晋职晋档提资等。

  (1)人员类支出预算62878.28万元,同比增加17890.4万元,增长39.77%,占基本支出预算81.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772.53万元,同比增加16901.97万元,占人员类支出预算91.8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5105.75万元,同比增加988.43万元,占人员类支出预算8.12%。

  (2)运转类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21.41万元,同比增加1238.29万元,增长9.46%,占基本支出预算18.55%。增长的主要原因:6个科研单位人员划转我厅,以及厅属单位特别是新设立的本科和高职院校人员增加,使得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8579.8万元,同比增加42616.28万元,增长40.22%,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81%。增长的主要原因:政府一般债券提前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6个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关系划转我厅,财政政策性增支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厅属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立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77199.69万元,同比增加19128.68万元,增长32.94%。其中:

  (一)人员经费情况。

  人员经费6287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情况。

  公用经费1432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厅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核定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4.35万元,同比下降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不列入预算,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按照财政要求2023年不列入年初预算,同比减少211.0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87.3万元(项目支出53.12万元、基本支出34.18万元),同比减少23.92万元,下降27.4%,减少的原因是我厅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126.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同比增加76.5万元,增长153%,增长的原因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我厅公务用车购置数量较上年增加2辆。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55万元(项目支出67.46万元、基本支出403.09万元),同比增加104.18万元,增长28.44%,增长的原因是6个科研单位预算关系划转我厅,使得公务用车数量增加,以及新设立的厅属高职院校新增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及厅属1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933.73万元,同比减少22.31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机关运行成本进行严格管控。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厅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73706.74万元,同比增加24280.68万元,增长49.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建设、水牛研究所上思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厅属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涉及政府采购,采购预算较上年大幅增长。

  1.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493.2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7%;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330.7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45%;单位资金安排1860.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52%;上年结余收入安排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03%。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类。一是集中采购预算7417.6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6%,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943.8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73.86万元。二是分散采购预算66289.0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94%,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605.3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8263.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420.4万元。

  3.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情况。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33991.6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33991.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6.1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情况。我厅车辆编制数为205辆,实有在编数165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2辆,行政执法用车1辆,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5辆,离退休人员生活用车8辆,事业一般业务用车118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人,执法执勤特种专业用车1辆。

  2.新增“三项资产”情况。2023年新增“三项资产”预算1427.7万元,同比增加518.2万元,增长36.3%。主要是新增公务用车购置、安装电梯、购置大型设备及信息化建设等。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厅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编制工作,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管理有用性的标准,结合单位职能、项目内容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可量化或定性、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我厅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并按要求完成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我厅2023年部门预算共有542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范围。其中,厅本级项目513个,预算资金217089.72万元;补助市县项目29个,预算资金125246万元。补助市县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制管理,经费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579.8万元,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项目1405.56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排查高风险和特色优势农产品风险隐患,为指导农业生产过程提供措施意见。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基础。二是针对全区科研、企业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按照国家条例要求,维护我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及市场秩序。三是通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开展以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违禁添加行为,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行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联动,健全完善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提升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兽药从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假劣兽药查处,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兽药产品安全有效。

  (2)立法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项目602.89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将我厅相对成熟的农业农村政策或规范性文件上升为法规或规章,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或行业管理提供法律支持;二是保证中央和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顺利实施;三是有效遏制全区农业违法大案、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全区农业执法规范、有序开展,执法错案率稳定在较低水平;四是确保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全区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稳步推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六是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3)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项目4711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举办农产品展示促销活动,为全区企业提供展示、洽谈、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我区农产品销售流通,打造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以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为关键任务,综合实施直接贸易、多元化进口、境外农业投资与新型农业国际合作等战略措施,推动广西现代农业发展。

  (4)行业及产业调查与统计项目936.1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等,提高统计数据准确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项目实施管理及检查考评项目2282.87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编制、制订农业发展有关规划、政策、制度,开展项目检查及绩效考评,加强项目管理,促进产业发展。

  (6)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项目565.2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2020年到2025年,组织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力争培养一大批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乡镇农技推广服务岗位,下得去、留得住、做得好的乡镇农技人员,进一步优化乡镇农技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综合服务效能,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

  2.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补助市县项目2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246万元,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500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把示范区总量做大、总量做大、品质做优、效益做高、品牌做响、增收做实,使示范区成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产业兴旺的引领区、经营主体的集聚区、农村三产的融合区、改革创新的集成区、助农增收的典范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

  (2)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肉牛(奶水牛)肉羊现代生态养殖示范)项目10023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五星级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场,示范带动肉牛、肉羊和奶水牛标准化生态养殖,推动建设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县,加快推进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3)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100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通过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畜禽强制扑杀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加强兽医实验室、动物疫苗冷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动物检疫申报点等建设,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监测,提高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通过兽医社会化服务,采集畜牧养殖信息,搭建养殖大数据,实现免疫档案电子化记录,确保养殖和免疫数据可追溯,推动“先打后补”工作。

  (4)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项目)项目82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优质种业提升工程)项目50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一是通过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提升项目,原生境野生植物及其栖息得到有效保护,严重濒危的农业野生植物珍稀物种种群得到恢复和发展,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种质资源保存、评价能力明显提高。二是通过实施制(繁)种基地能力提升项目,改善育种创新条件,提升种质资源保存利用、育种创新、良种生产加工、推广服务等能力,确保优质粮食、果树、桑蚕、蔬菜等种子(种苗)的供应,进一步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三是通过实施现代种业基础支撑项目,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项目顺利推进,完善我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网络,加快新品种推广应用速度,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体系,为种子市场监管提供依据。

  (6)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项目50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为了激励各地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2022年我区出台了《广西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明确每年度对上年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资金激励。为保持政策延续性,2023年将对2022年度获得激励的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

  (7)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全产业链开发项目)项目47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为打造茶产业全产业链,拓展茶产业多种功能,提高茶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9〕117号)提出“每年自治区财政统筹1亿元,支持茶产业发展”“每年支持10—15个产茶县实施茶叶全产业链开发项目,打造一批标准化厂房、标准化茶园”。

  (8)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创新示范)项目35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一是在7个县(区)建设重大病虫观测场各1个,提升重大病虫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创新示范,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推动农药减量控害。三是提升现代植保能力,建设红火蚁、柑橘黄龙病防控示范区,推广科学有效的防控技术措施,提升群众对检疫性病虫害的防控技术水平,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

  (9)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3000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开展中药材基地示范县创建,实施农企合作共建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研究协作攻关,探索研究标准化、生态化种植效技术,提高中药和保健品等原材料供应能力,提升道地药材质量,推动中药材高质量发展。

  其他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的表10、表1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gg/t15839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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