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字〔2023〕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助力春耕生产,加快提高单产、提升产能,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2023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统一部署,确定开展2023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工作,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
二、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一)“线上”活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山东农机化网开设“农机3·15”专栏,《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开展宣传。各地要以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行业官网为主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两微一端”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二)“线下”活动。全国“农机3·15”活动分会场、山东主会场设在临沂市郯城县,3月15日上午,现场举办启动仪式和专题系列活动。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统一主题、统一标志,自定形式、内容同步开展现场活动。
三、活动时间
从2023年3月15日9时,全省“线上”“线下”活动同时启动,持续到3月31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线上”活动。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的宣传,以图文+视频+投诉机构查询系统+远程投诉受理和维权咨询服务等方式展现,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宣传、知识技术普及、投诉维权服务、典型案例宣讲、倡议承诺公布等,并实时发布活动信息。
(二)“线下”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政策咨询和投诉维权服务等内容的宣传,采用设立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开展技术培训、农户访谈;发起倡议承诺,组织机具展示和作业演示等贴近农民的服务方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强农护农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认真落实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强化为民服务思想和高质量发展意识,提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积极指导县(市、区)组织开展好“农机3·15”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内容。各地要结合当地春季田管及春耕、备耕安全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乡村振兴、粮油生产等工作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扎实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和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促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活动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承诺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为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及时总结活动成效。请于3月31日前将本市活动总结材料和《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反馈至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黄杰、马清兰、蒋帆
联系电话:0531-83173941、83173603
电子邮箱:sdxxnjtsz@163.com
附件: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2/t20230215_4244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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