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市信字〔2023〕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23〕3号,见附件),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每市可推荐1个候选基地。中央管理企业、国家级科研院所、中央直属垦区、高校申报的不占用市级名额,但需经各市审核把关,统一报送。
二、申报方式
采用“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的方式确定最终基地申报名单。
市级推荐: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畜牧、渔业部门,根据农办市〔2023〕3号文件要求,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推荐候选基地。推荐基地名单和材料统一报送省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专家评审:由省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市推荐材料和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前9的基地正式入围,参加差额考察。
实地考察:由省厅组织考察组,对正式入围的候选基地进行现场考察,未通过专察的取消资格,从候补入围基地中依次递补。
三、截止日期
各市推荐申报候选基地名单和相关材料应于3月3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厅市场与信息化处郑纪超 0531-51789215。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2/t20230216_4245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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