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胡春华副总理来湘调研督导指示精神,稳定生猪产业发展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不抽贷,不断贷,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2019年以来,针对生猪产能严重下滑、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等严峻形势,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了产业发展规划与一系列稳产保供政策措施,通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生猪生产提前半年时间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2021年生猪出栏总量跃升至全国第2位、中部第1位,牢牢抗稳了生猪养殖大省的政治责任。但因长期困扰生猪产业发展的“猪周期”尚未根本破解,产能恢复后市场价格再度陷入低迷,生猪养殖自去年6月份开始出现亏损,一些地方支持政策出现反复,生猪稳产保供的基础并不牢固。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8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6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要求各省、国务院各部委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特别是稳定生猪贷款政策,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等。今年4月13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来我省调研督导春季农业生产。期间,春华副总理指出,要稳定生猪产业发展长效性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不抽贷,不断贷。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春华副总理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我省金融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拟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联合下发。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我省《通知》的起草工作,我厅高度重视,一是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学习《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出台的17条政策措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出台的4条金融支持政策,以及江西、海南2省份已出台的金融支持生猪生产发展文件,结合我省生猪产业发展实际,起草了《通知》初稿。二是4月18至19日,我厅前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等单位进行了沟通,结合前期调研、协会座谈、产业形势分析研判等情况,组织企业等行业相关人员专题讨论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4月19日在征求厅计财处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征求了三个会签单位意见,吸纳意见形成此文稿。
三、主要制定与参考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
2.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稳定生猪生产的通知》(赣金字〔2022〕52号)
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琼农字〔2020〕189号)
四、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5项内容。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要明确我省加大金融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生猪产业主体扩大信贷规模、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支持无还本续贷提出明确要求,对重点发展对象予以信贷倾斜。三是创新信贷服务模式。明确了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抵押贷款等多种创新信贷服务模式,要求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在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对生猪产业予以倾斜,在受理、调查、审批和发放各环节对生猪产业予以优先。四是加大贴息担保支持。明确将符合农业农村经济新型经营主体的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饲料、兽药等生产企业,全面纳入贷款贴息支持范围。五是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提出能繁母猪、规模场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做到“愿保尽保”,稳步扩大生猪保险覆盖面。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型和商业补充型生猪保险。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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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zcfg/zc_jd/202211/t20221130_29141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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