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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法律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毫无疑问,这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它关系到每个人能否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此次新法的修订与施行,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也体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入法等重要制度创新。

  那么,此次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哪些亮点?将如何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压实责任执法监管更有力度

  相关资料显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首次制定,2018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此次新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强调了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全程监管协作机制,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新法既强化了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也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使用国家明确禁用的农药、兽药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将采取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罚款等常规处罚措施。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户规定了较轻的处罚,既起到震慑作用,又兼顾农户的发展现状,引导农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达到情、理、法的统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绍。

  另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方面,新法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工作制度。这些条例的制定对夯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考核约束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建设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持续高效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农产品上市前的速测抽检。

  

  明确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新法的另一大亮点是明确提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随着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我国已然进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时代。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农业农村部从2016年开始在部分省试点,2019年开始在全国试行,新法施行正式将其上升为法定制度。

  仔细阅读相关条例可以发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批发市场查验合格证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法律责任,进一步确立了这项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长期性、基础性地位。该制度要求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从而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承诺达标合格证既包含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也包含生产者的具体信息,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各类主体据此可说清楚所经营农产品的来源。

  “之所以要把这项制度上升为法定制度,一是为了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二是可以更好促进产地与市场有效衔接,三是能够增加一道质量安全防线。”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对农产品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追溯制度,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可以查看承诺内容、承诺依据、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等信息,实现生产、流通各环节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在江苏宿迁,当地以校园食堂“阳光直采”工作为契机,制定种养基地参与校园直供准入标准,将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带合格证配送和实现可追溯监管作为准入前置条件,助推本地农产品直供校园。目前全市共有264家农产品基地和企业实现校园直供,累计交易金额29.5亿元。

  从全国范围来看,不少地区作为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建设的先行者,已经将其纳入地方性法规,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例如,自2020年10月起,承诺达标合格证已成功入住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吉事办”,吉林全省52.7万户养殖户可线上开具合格证;江苏省自2019年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以来,累计通过平台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超过2亿张次。“这项制度已经进行了广泛试点,各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施经验,相关农产品生产主体对制度内涵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这次制度入法,为全面实施奠定了更好的基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产品“三品一标”的内涵外延进一步拓展。此次施行的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调要大力发展新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强调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让放心消费更有保障。

  当下,居民健康理念不断升级,消费正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加快转变。因此,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在此背景下,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决定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进一步助力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提出了绿色优质农产品这一提法,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等方面,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针对3个方面进一步强化。

  突出标准化生产,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范围,对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按标生产、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方面作了规定。通过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各项绿色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落实落地。

  突出品质提升,鼓励选用优质品种,采取绿色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精品品牌。同时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标准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使产地的“好产品”转化为消费者口中的“好味道”。

  突出质量标志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产品质量标志,明确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为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提供支撑。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xyyw/gnyw/202301/t20230105_8655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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