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报表彰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农业农村局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鹤壁市作为国家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按照国家、省、市改革方案要求,多措并举,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21年获评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交流单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鹤壁市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改革实施工作。印发了《鹤璧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鹤壁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鹤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保障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完成。目前,全市 885个村(居)全部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身份确认、股权量化、赋码颁证等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微信,乡村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期培训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专题培训班 20期,编印宣传手册 14720 本,宣传页 51500 份,印发简报 97 期。三是强化资产监管,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年度清查等制度,搭建鹤壁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强化数字监管;制定《鹤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发展。四是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政策支持、盘活资产、挖掘特色、用好改革“法宝”等措施,多途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呈现多样化,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全面清零。目前,全市共29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其中33个村在100万元以上。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为动力,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严格财务核算、规范收益分配范围,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更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2/12-30/2664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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