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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加快泉台农业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是强政策。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编印《泉州市促进泉台农业融合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1000册,将十条措施落实到具体申报条件、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方便台胞台企有效运用政策。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70万元,扶持5个对外交流合作项目,24个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基地。二是创平台。举办第十五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组织安排140个泉州农特产品及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成果展位,实现现场销售4160万元,达成协议合作意向578笔、意向金额达13.8亿元。三是稳推进。做好“两园一中心”建设,今年来,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新增台资农业企业9家,合同利用台资2735万元人民币,获2021年度全国台创园建设发展第三方评价第2名;永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水果)产业园引进2个台资农业企业,合同利用台资 100万美元,引进柑橘种质资源650份,完成投资300万元;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开展4批次8人次的台湾人才交流活动,引进台湾兰花品种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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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qz/202212/t20221209_6076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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