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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辽农行审〔2022〕237号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有关要求,确保审批工作持续、高效、便民,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行电话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邮寄、视频审核等方式开展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网上办。请在辽宁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注册帐号、登录,在部门中选择“省农业农村厅”跳转至“事项列表”,查询对应事项,按服务指南提交申请自助查询办理进度 。

  二、邮寄办。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厅窗口(收),邮编:110033。

  三、预约办。建议尽量避免到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降低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风险。如确需办理,建议提前拨打电话咨询预约,备齐相关材料并按预约时间办理。

  四、视频办。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权限内肥料登记”“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无法组织现场考核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采取企业真实性承诺、视频考核等方式,予以按时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负责人:田伟,电话:13940032029;

  种植业、畜牧领域联系人:吕明宇,电话:13478175846;

  种业、渔业领域联系人:谷月,电话:13940177946。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克时艰,打赢这场疫情防控全面战阻击战。衷心感谢各界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zwgk/zdgkwj/202211/t20221130_4713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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