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行审〔2022〕237号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有关要求,确保审批工作持续、高效、便民,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行电话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邮寄、视频审核等方式开展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网上办。请在辽宁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注册帐号、登录,在部门中选择“省农业农村厅”跳转至“事项列表”,查询对应事项,按服务指南提交申请自助查询办理进度 。
二、邮寄办。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厅窗口(收),邮编:110033。
三、预约办。建议尽量避免到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降低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风险。如确需办理,建议提前拨打电话咨询预约,备齐相关材料并按预约时间办理。
四、视频办。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权限内肥料登记”“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无法组织现场考核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采取企业真实性承诺、视频考核等方式,予以按时审批。
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负责人:田伟,电话:13940032029;
种植业、畜牧领域联系人:吕明宇,电话:13478175846;
种业、渔业领域联系人:谷月,电话:13940177946。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克时艰,打赢这场疫情防控全面战阻击战。衷心感谢各界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zwgk/zdgkwj/202211/t20221130_4713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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