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证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质量,规范成果检查验收程序、内容、方法及结果评定,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验收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自查、核查工作,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自治区确权办。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doc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212/t20221227_2194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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