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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27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厦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解决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在田间地头堆积问题,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一是确定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必须达到规定指标以上。二是建立回收体系。各区按规定确定国有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作为回收主体,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回收主体要设立回收站点、指导培训回收站点工作人员、对捡拾者给予回收奖励、收贮转运废弃物到处理点进行处置等。三是明确补助标准。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经费由各区统筹安排。市财政按回收经费的规定比例予以奖补。四是实行绩效考核。各区未完成年度回收任务的,市级补助资金按照比例予以扣减;各区被省、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及以上督导检查通报的,市财政不再给予市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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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202210/t20221014_6016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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