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安全中心根据《包头市2022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农畜水产品开展监督抽检与例行监测工作,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有序进行。
截至8月31日,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完成了包头市农畜水产品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等各类任务1379批次,其中例行监测813批次,包括种植业产品580批次,畜禽产品233批次;监督抽检566批次,包括种植业产品316批次,畜禽产品231批次,水产品19批次。
同时,配合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人员,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取监督抽检样品148批次;协助巴彦淖尔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抽取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检等样品610批次;配合鄂尔多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飞行检查监督抽检样品150批次。抽检范围覆盖了包头市九原区、青山区、昆区、东河区、达茂旗、土右旗、固阳县、高新区、石拐区等9个旗县区的合作社、屠宰场、养殖场、肉食品加工企业、个体种养殖户等。
下一步,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人民群众需求量大、风险程度高的农畜水产品抽检力度,持续做好2022年包头市农畜水产品监督抽检及风险评估抽检等各项工作,切实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209/t20220906_2127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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