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汇集调度、交流经验、督促落实作用,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依法治市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就我市依法治市工作信息报送建立健全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区要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熟悉法治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二是建立信息直报点制度。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1个旗县区作为信息直报点,被选定为信息直报点的旗县区在直接将本地区重要法治工作动态直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的同时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三是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各旗县区、各单位所报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定、严格把关。非涉密信息原则上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涉密信息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四是建立信息约稿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择优对各单位报送的具有学习借鉴和推广价值的信息进行约稿。以简报、专刊等形式进行专门刊载。
五是建立通报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全面依法治市日常监控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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