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东省第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省农业农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8月18日至9月20日。
二、检查对象
该事项风险等级为A级,从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全省渔业港口随机抽取10家渔港作为检查对象,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渔港内渔船防污染设备是否齐全,渔船是否存在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油污污染等行为。
四、检查依据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第十九条:“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七十条:“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海事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检查方式
(一)随机匹配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执法人员11人联合公安部门分组开展检查。
(二)执法人员现场对渔港水域内停泊、作业非军事船舶的防污染设备配备、资料进行检查。
(三)执法检查结果将按照要求在省厅网站公示并推介至信用山东网站。
联系人:徐 刚(船港处)联系电话:0531-82986506
徐丽苹(法制处)联系电话:0531-82987790
附件: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单位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单位名单.wps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208/t20220817_4031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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