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农(农药)罚〔2022〕6号 | 岳西县双银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岳西县双银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3408285730466399 | 杨翠平 | 2022年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兽药、蚕药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89号门店中间处存放有限制使用农药“5%甲拌磷颗粒剂”5大袋(25小袋*800g)和5小袋(800g)及“3%克百威颗粒剂”1小袋(800g)。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证。 | 行政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5.00元; 2.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5%甲拌磷颗粒剂”130小袋,每袋800g,计104Kg,货值390元和“3%克百威颗粒剂”1小袋,每袋800g,计0.8kg,货值3元。合计货值393元,104.8kg. 3. 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以上合并执行罚没款人民币5135.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2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 |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于7月20日通过微信账号扫描提供的缴款码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岳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 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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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农(肥料)罚〔2022〕8号 | 岳西县庆丰农资经营部销售包装上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 岳西县庆丰农资经营部 | 92340828MA2Q134544 | 王学金 | 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岳西县春华农技服务部经营的“绿尔全能”商品名称嫩茭白,通用名称含稀土氨基酸水溶肥料标注的肥料登记证号为农肥(2007)准字0824号,经农业农村部官网查询,该肥料登记证号登记作物为苹果棉花,通用名称为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商品名称果满园。销售包装上标答内容与登记批准的不符。经查,该肥料产品从岳西县庆丰农资经营部进货。在对岳西县庆丰农资经营部检查时发现,该批货有两种,第一种为袋装“康普丰”茭白靓丰素,进货3件(200袋*30ml);第二种为瓶装“绿尔全能”嫩茭白,进货5件(20瓶*500ml),两种肥料都已每件200元进行销售.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 2.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之规定。
|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于7月19日通过微信账号扫描提供的缴款码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 岳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 7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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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岳农(肥料)罚〔2022〕10号 | 岳西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肥料登记证号案
| 岳西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91340828726319539Q | 汪英泰 | 2022年6月8日,我局收到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增农函( 2022 )130号)协查函。经对岳西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并询问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英泰,其承认曾经将岳西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水剂证“农肥(2010)准字1719号”提供给广州市杰龙农药贸易有限公司使用一年,收取6000. 00元登记证号使用费。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 2.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之规定 |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于7月20日通过微信账号扫描提供的缴款码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 岳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 7月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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