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断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在确保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经营权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促进耕地有序流转,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切实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机械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全县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106本,登记流转面积7.85万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省级示范合作社监测,积极开展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和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累计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914 个、家庭农场46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个、省级示范社32个、省级示范场20个。
(2)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发农村集体经济“消薄扶强”工作方案,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项目、用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扶大扶强集体经济,全县共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48个。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分设管理,建设完善农村“三资”平台,全县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400个,全面消除“空壳村”,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989万元,村均4.8万元,有经营收益的村比2020年增长4%,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的村比2020年增长3%。
(3)努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资金、人才和组织优势,以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目前,全县完成土地托管面积4000亩。积极推动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三社”融合,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发展能力。目前,全县实现“三社”融合发展的基层供销社6个。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700/2022/7/25/7e3942701c9945c395d24a0f25f4e75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