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93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马永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机制,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延续产业扶贫工作机制和主要帮扶政策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强化规划引领,指导脱贫县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向特色产业聚集,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强化政策扶持,明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已超过50%。强化主体带动,加大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通过订单生产、就地务工、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脱贫户、小农户共同推进产业发展。2021年,脱贫地区已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近1.5万家、农民合作社72万家,带动脱贫人口3000多万人增收。二是壮大集体经济。2015年至2020年,先后组织开展5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481个脱贫县已纳入试点范围,指导试点村立足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积极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盘活资源资产,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不断培育壮大集体经济。2020年,村集体年收益大于5万元的村已超过54.4%。三是深化协作帮扶。将产业发展作为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重要任务。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产业、就业和消费帮扶,共同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指导脱贫地区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同时,广泛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全社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途径,实现防返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使用权入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如把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居间服务的优势。2021年,全国已有6.4万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了社会化服务,其中有近一半在脱贫地区。二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按照现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是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国家乡村振兴局指导各地开展识别监测和针对性帮扶。通过培训指导、项目支持、功能岗位等产业就业帮扶措施,以及医保社保综合保障等措施,帮助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调整机制,细化落实产业就业帮扶和兜底保障措施,不断夯实防止返贫的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持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规范管理,增强脱贫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带动更多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关于实施企业兴村,以市场化发展夯实乡村产业
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企业优势资源与乡村发展需求高效对接,不断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一是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2021年,联合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民营企业以产业发展为重点,继续结对帮扶脱贫村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畅通农业农村投资渠道。从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连续三年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将涉农企业纳入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范围,鼓励各地设立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基金,支持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发展。三是强化人才技能培训。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提出,统筹农业农村主体人才、支撑人才、管理服务人才培养,加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培训力度,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依托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科技特派团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服务,持续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到乡村投资兴业,促进乡村产业加快发展。
四、关于以基层组织为依托,汇聚多方参与帮扶队伍的合力
近年来,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2020年以来,推动各地认真抓好村“两委”集中换届工作,大力选拔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的优秀人员,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一大批新鲜血液和带头人。二是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同时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对所属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实行统一管护。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方式和经费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三是深入推进驻村帮扶工作。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意见》,明确要求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发挥好支持和帮助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目前,全国18.6万名驻村第一书记、56.3万名工作队员已全部选派到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政策支持,推进人才下乡和本土人才培养,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流动。健全乡村公共设施管护机制,落实村级组织管护责任,不断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水平。切实发挥驻村干部、企事业单位等帮扶主体作用,支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科技人才回乡创业、工商资本下乡兴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207/t20220727_6405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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