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59号)要求,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与绿色防控水平,推动农药减量增效,保障全省粮食生产安全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防灾减灾、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织牢织密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健全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基层监测站点建设,提升末端发现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持续推进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设立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2200个,聘用兼职植保员,管理维护在线监测网络体系良好运行;开展水稻品种稻瘟病抗性监测、鉴定和示范及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自然损失率监测,鉴定菌样2000个,明确各地主要水稻品种稻瘟病菌抗性,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预警能力。更换节药喷头16万套,进一步提高农药利用率,推动农药使用减量增效。集成示范主要农作物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开展中药材病虫草害防控药剂筛选,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水平。
三、实施单位
全省83个市(地)、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总站)、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
四、资金使用方向及标准
(一)使用方向
1.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补助资金。用于监测点兼职植保员田间调查补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护服和防护用品等费用;开展水稻品种抗瘟性监测、鉴定和示范展示及病虫草害自然损失率监测;组织开展植保员培训所需的交通、食宿、资料、田间指导及聘请讲师等费用;维护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用电、消耗材料及其它开展预测预报工作的必要支出,包括购买重大害虫性诱捕器和诱芯等费用;市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田间病虫调查监测的交通、通讯、误餐补助及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费用;全省病虫疫情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及“掌上植保”APP维护。
2.节药喷头更换补贴资金。用于统一购买节药喷头。
3.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和中药材病虫草害防控药剂筛选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防控技术和防治药剂筛选试验示范所需的租地、雇工、损失赔偿,购买农药、药械、种子、化肥等生产物资,监测调查和宣传展示等费用。
(二)补助费标准
1.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每个病虫疫情监测点平均补助费6000元,各地需根据监测点植保员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各地监测点植保员的劳务补助费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支出不得低于监测点补助费总额度的85%,植保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3万元。水稻品种抗瘟性、自然损失率监测,每个监测圃补助1万元;利用品种抗性精准防控稻瘟病大区示范,每个示范区补助2万元。
2.节药喷头更换补贴。每套喷头省级补贴20元。常规喷头每套40元(含2、3、4号喷头及喷头体各一个),地方或农户自筹20元;防风喷头每套50元(含防风喷头、标准喷头及喷头体各一个),地方或农户自筹30元。
3.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和中药材病虫草害防控药剂筛选。在部分县份设立玉米、大豆、水稻、马铃薯、中药材全程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开展中药材病虫草害防控药剂筛选试验,根据试验示范面积、任务量、人力物力投入等情况,拨付试验和示范经费。
五、主要任务
(一)及时开展病虫疫情监测调查和预报预警。按照《黑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点田间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病虫疫情的监测调查和数据在线上报工作,保证病虫疫情调查规范、数据详实、预报预警发布及时准确,科学指导防控。做好监测点植保员管理、指导和监测设备的维护,及时配备和更换简易性诱捕器等监测设备及所需耗材,保障监测网络体系正常运行。为植保员配备性诱捕器的数量各地根据监测对象结合实际需要确定。进一步完善病虫疫情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推动“掌上植保”APP普及应用。
(二)积极推进节药喷头更换服务指导。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节药喷头更换安装及规范施药作业技术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节药喷头的安装、培训和使用技术指导。
(三)规范做好植保技术试验示范。承担水稻品种抗瘟性监测、鉴定和示范、病虫草害自然损失率监测任务的县份,要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稻瘟病品种抗性监测和大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危害损失评估试验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监测、鉴定和试验示范任务。承担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和中药材病虫草害防控药剂筛选工作的县份和科研单位,按照《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集成创新及示范技术方案》和《中药材绿色防控用药筛选试验方案》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试验示范工作。
(四)有序组织多种形式技术培训与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微信、快手、抖音等多种媒体及制作发布短视频、组织田间实训班、印发挂图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监测点植保员全面开展技术培训。积极组织植保员参加“黑龙江省植保技术大讲堂”学习,广泛应用“掌上植保”APP,在全面完成监测预报任务的同时,指导和培养监测点植保员,积极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面向农户宣传植保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指导广大农户依照防治指标,科学防治病虫害,提升防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项目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程序,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专账。省植检植保站将采取定期调度、实地调查和电话询问及委托第三方审计等方式,监督、核查各项目绩效完成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二)加强监测体系管理。按照《黑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监测点建设和植保员管理。市县级植保站需确定一名负责监测点植保员监督管理工作的专职管理员。建立植保员管理档案,与聘任的每位植保员签订任务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及责任义务,并为每位植保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大力加强对植保员的理论培训、田间实训和巡回督查、指导工作,每年至少应举办1次室内培训和2次田间实训,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及“掌上植保”智能化管理功能,随时掌握植保员工作情况,保证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通过“掌上植保”在线上报的,应及时采取其它方式上报调查信息。对工作表现差、责任心不强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植保员应及时调换。
(三)强化植保员分期考核。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时效目标要求及时完成资金支付。植保员补助费应根据省市县植保部门按照《黑龙江省病虫疫情监测点植保员量化考核办法》的每月综合考核结果,分批分级发放补助费,体现按劳取酬和动态管理。各地可因地制宜对植保员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情况进行考核,利用省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奖补资金,酌情对植保员给予补贴奖励。植保员补助费应于11月底前支付完毕。
(四)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项目任务完成后,各地要对照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总结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承担的具体任务要分别形成总结报告,其中:监测点任务总结报告应附聘用兼职植保员任务委托合同、植保员考核结果和补助费发放明细、保险佐证材料及其它方面费用支付明细表等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报送)。各项工作总结报告要按相关要求于2022年11月底前报至省植检植保站。
联 系 人:司兆胜13703625711
王振13624517939
李鹏13504841458
张静13349304861
电子邮箱:hljcebao@sina.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省植检植保站
附件:2022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附件:
2022年绿色植保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资金名称 | 绿色植保工程项目 | |||||||||
主管部门 |
| 资金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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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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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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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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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 目 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预警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高农药利用率,助力农药减量。开展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筛选中药材防控药剂,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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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量 单位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 及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立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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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圃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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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节药喷头数量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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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及手机应用APP |
| 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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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到项目率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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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一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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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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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预算资金累计支出率 |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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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资金支出率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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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病虫危害损失 |
| 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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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使用量 |
| 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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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 | 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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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和农田环境质量 |
| 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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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重大负面舆情次数 | 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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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满意度 | %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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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指标,为必填指标。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00020/202205/ca72342610a745768cf7131ef3eee7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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