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的管理,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文件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从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xjntc2019@163.com。
2.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邮编830001,电话(传真):0991-2851781,2855308(传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207/4da1f33987c54fec823e3748fd774b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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