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5日
相关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f/t11233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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