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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民收入居中部第一、全国第十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安徽要富农民必须富。据省农业农村厅消息,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农民人均收入13988元,同比增长11.7%,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人均收入绝对量居全国第10位、中部第1位;增幅居全国第12位、中部第3位。

  从16个市的情况看,有10个市增幅高于或持平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芜湖(12.6%)、马鞍山(12.5%)、阜阳(12.4%)、铜陵(12.3%)、池州(12.2%)、六安(12.1%)、黄山(12%)、宿州(11.9%)、滁州(11.8%)、合肥(11.7%)。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表示,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农民收入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就意味着我省农民收入增幅每年都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以上。目前我省农民收入与全国差距,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前三季度四项收入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只有工资性收入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就必须在拉长长板的同时,重点加快补上工资性收入这块短板。我省将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首先是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通过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吸纳更多的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其次是抓好就业服务,通过“四送一服”等方式,摸排企业用工需求,对接本地劳动力需求,让企业不断工、让农民有活干;再次是提升农民就业能力,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提高农民工作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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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98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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