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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巩固提升村庄清洁成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现就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最基本的目标任务。2018年以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全省开展了以“四清一改一绿”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2021年又拓展为“六清一修一改一建”,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通过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大部分村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但从随手拍线索、明查暗访情况看,各地总体进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地方重面不重里、重眼前不重长远、重组织干部不重发动群众,问题反弹反复、有卫生死角和盲区、环境脏乱差较重。

  村庄清洁最直接最容易反映村庄面貌,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对提高农民文明素质、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快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重要一年,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为统领,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坚持春夏秋冬四季推进,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95%以上村庄实现干净整洁。

  二、全力打好村庄清洁歼灭战持久战攻坚战

  围绕农业农村部“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12个字要求,要利用春节、五一、七一、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庭院屋内、村庄周边清洁辐射,重点做好“六清一修一改一建”,即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柴草垛、清理残垣断壁、清理村内沟塘、清理农户庭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修整杖墙栅栏,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村庄清洁制度工作,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一)突出公共空间整治。发挥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作用,以村庄主干道、文化广场、小公园、村委会、学校等村庄公共区域为重点,加强农村各种垃圾清理。加强村庄内散乱粪堆、土堆、砖堆、沙堆、石头堆、灰堆、柴草堆、木头堆、粮堆、菜堆清理。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进行拆除,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整治农机具乱停乱放。整治农村户外广告,乱贴乱画等形象,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推广克山县建设“柴草仓”做法,柴草垛摆放整齐、堆放有序。有条件的地方要统一规划村屯柴草垛集中堆放点。做好农资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科学回收和安全贮存工作,确保农业废弃物按规定科学贮存、运输、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二)突出农户庭院整治。教育引导农民加强屋内屋外、房前屋后日常卫生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干净整洁。做好农民思想动员工作,抓好废弃房屋、仓房、圈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院门、残垣断壁等拆除工作,做到应修尽修、不能修的能拆则拆。农户垃圾桶“常扫常净、日产日清”。加强口罩等各类卫生医疗废弃物等特殊垃圾的收集、运输、消毒处理。散养殖户要做好畜禽粪污清扫、处理和合理利用,及时进行消毒清理。及时对病死畜禽尸体及圈舍和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因地制宜适度种植绿植,确保栅栏的安全防护作用和绿化美观。

  (三)突出河塘沟渠整治。以路边沟、小河沟、小泡塘为重点,及时打捞清理农药瓶、作物秸秆、塑料袋等废弃漂浮物,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清理岸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河道障碍物等。加强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黑臭水体治理,恢复和改善水环境。

  (四)突出农民卫生习惯养成。通过大喇叭、标语、宣传画以及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载体为宣传媒介,定期对农户进行文明知识培训,让人人成为村庄清洁行动的倡导者、参与者,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改变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畜禽粪污随意排放等不良卫生习惯,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培养勤洗手、多通风等健康卫生习惯,加强村庄和农户室内室外环境消杀,筑牢疫情防线。通过开展美丽家园、美丽庭院、文明家庭评比等,宣传一批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达到整治一屯、带动一村,整治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五)突出村庄清洁制度建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一体化、市场化保洁机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探索建立村庄清洁日,固化清洁工作。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村庄清洁与民风民俗活动相结合,用好“积分制”,通过组织召开联欢会、动员会等方式,使村庄清洁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广“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三、不断强化村庄清洁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机制。村庄清洁行动由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合力抓好组织实施。各市(地)和县(市、区)要将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带动群众参与。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县级是责任主体,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村屯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机制。各市(地)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明查暗访,掌握县(市、区)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继续实施“随手拍+明查+暗访+整改”组合拳,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停滞观望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

  (四)进一步强化考评机制。继续将村庄清洁行动列入“一图一表一评价”激励机制,按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擂台赛,定期排名通报村庄清洁情况。力度大、效果好的县,年末优先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全国村庄清洁先进县。各市(地)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

  

  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00022/202201/d9e7308ab30149f8be19878655bcca8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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