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区委、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市委农办制定了《关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经市领导同志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207/t20220713_5933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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