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提升粮食生产能力,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24939.53万元,主要用于对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6号)等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安排情况公告表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11/19/cfa54e71680d472b8778fdfca30728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