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为将大通湖区禁渔禁捕工作做细做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东洞庭湖沿岸对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进行宣传,并在沿岸显眼位置粘贴。
执法人员粘贴通告
禁渔禁捕公告
执法人员粘贴通告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区湿地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111/t20211119_21130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