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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促进扶贫产业灾后生产恢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    

  各市,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积极应对洪涝灾害影响,推进扶贫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贫困群众产业增收、稳定脱贫,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17号)精神,现就加快促进扶贫产业灾后生产恢复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成果、检验脱贫成效之年。特大洪涝灾害给我省贫困群众生产生活、脱贫增收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重灾区部分扶贫产业损失惨重。各地要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脱贫攻坚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促进扶贫产业灾后生产恢复的重要性,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产业扶贫项目灾后重建,加大对受灾群众、带贫主体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扶贫产业生产恢复,最大程度降低洪涝灾害对产业扶贫不利影响,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产业基础支撑。

      二、积极恢复灾后生产。对于水淹和受涝渍农作物尚能恢复生长的,全力加强田间管理;对于不能恢复生长的,及时改种补种适宜作物,通过改种补种适宜作物、补栏补养畜禽水产,促进生产恢复。要根据实际抓紧谋划实施一批“短平快”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可以为受灾自种自养贫困户提供免费农作物种子、生产资料,对采购畜禽水产良种种苗给予支持或补助。

      三、推动修复受损项目。对受损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基地),以及因灾受损的农产品加工、储藏、冷链物流、交易市场等到村产业扶贫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安排扶贫专项资金予以修复,或新安排项目进行完善,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持续、稳定运转,发挥效益。

      四、落实落细政策支持。各地要充分利用扶贫专项结余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项目资金,加大对自种自养贫困户、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落实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政策,协助投保带贫主体、贫困户申报赔付,监督保险公司履约,确保保险赔付及时到位。因灾受损的自种自养项目,前期已经过认定的要尽快兑付奖补资金,未经认定但实际已完成的,经村“两委”或驻村扶贫工作队确认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对贫困户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的,各地要简化项目申报审批手续,优先予以立项,抓紧启动实施,并加大奖补支持力度。

      五、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切实发挥产业扶贫专家组、农技人员、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生态适应性和当地退水后秋冬光热资源情况,指导带贫主体和自种自养贫困户科学选择适宜品种,及时补种改种、补栏补养,继续发展特色种养。组织畜禽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后恢复生产一线,指导带贫主体和自种自养贫困户对受淹的畜禽圈舍、畜禽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帮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防止动物疫情传播。

      六、深入推进产销对接。要加强贫困户特别是受灾贫困户家庭生产的农副产品摸排,通过开展定点采购、搭建网络平台促销、现场展销促销、联系企业收储等方式,帮助解决产品销售问题。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指导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扶贫产品认定。

      各市促进扶贫产业灾后生产恢复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我厅办公室(扶贫办)。联系人:马春阳;电话:0551-62675663;邮箱:snwfpb@126.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8日


http://nync.ah.gov.cn/rdzt/nyfp/gztz/54005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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