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应对。各地要认真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通知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五防”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20〕12号)要求,全面排查分析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带贫主体持续发展能力、科技人才服务支撑、农产品销售帮扶、带贫减贫机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确保早监测、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各地风险隐患排查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请于12月底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产业指导处。
二、大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各地要积极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深入推进消费扶贫行动,继续组织开展百家扶贫龙头企业采购等活动。积极组织贫困地区带贫企业、扶贫产品参加上海农交会、全国农交会等展示展销活动,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持续巩固“消费扶贫月”活动成果,确保贫困地区农产品特别是扶贫产品不发生规模性滞销卖难问题。
三、持续强化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各地要始终把培育和壮大产业作为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结合编制 “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抓紧谋划2021年特色产业的发展思路、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等,持续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推进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赵康,0551-62675663,snwfpb@126.com。
省扶贫办产业指导处:王灿,0551-62623571,sfpbcyzdc@126.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扶贫办
2020年10月19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docx
http://nync.ah.gov.cn/rdzt/nyfp/gztz/54042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