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油菜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物资采购项目已由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批准实施,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比选人: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油菜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物资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0万元。
4、货物采购内容如下表: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规格 | 数量(袋) | 最高限价 (元) |
有机水 溶肥料 | 1、有机质≥30g/L 2、水不溶物≤50g/L 3、剂型: 水剂 4、登记作物: 含油菜 | 30毫升/袋 | 10000 | 4 |
苦参碱 | 含量:1.3% 剂型:水剂 | 100ml/瓶 | 2500 | 8 |
咪鲜胺 | 含量:25% 剂型: 乳油 | 15ml/袋 | 10000 | 2.5 |
芸苔素内脂 | 含量:0.004% 剂型: 水剂 | 10ml/袋 | 10000 | 1.5 |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机水溶肥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招标要求的肥料登记证;咪鲜胺、芸苔素内脂、苦参碱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招标要求的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潜在供应商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免费获取。
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档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047948438@qq.com并将原件邮寄至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5日10:00时,地点为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楼602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联系人:覃女士
电话:028-85505453
2021年10月29日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10/29/411748af45a544899f659c29f78323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