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基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第五批获证拟奖励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9日起,共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16日前向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玛依拉·赛吾尔丁 电话:0991-5583329
附件: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奖励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名单(第五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9日
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9/4054dfe7c9994492b752ffa65793b17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