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在绥中县组织召开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启动会议。会议由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主要负责人主持。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试点县政府分管县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的批复,确定铁岭县、北票市和绥中县为我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传达了2020年国家对农民合作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做好试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相关负责人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试点工作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强化指导监督,创新服务方式,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树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二是聚焦工作重点。试点工作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着重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三方面12项任务开展试点。三是注重工作方法。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创新,注重把握工作成效。四是指导和引导工作要跟进。市级要加强工作指导,多搞培训和交流,边试点、边总结、边指导;县级要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五是把握工作进度。试点县农业农村部门应于2020年9月初,前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到2021年底,试点工作要结束。
在会上,试点县的政府分管县长就本县农民合作社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表示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厅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稳妥推进本地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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