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等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决定对2024年秋用蚕种进行质量抽查。
省蚕种所围绕抽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将秉持科学、公正的精神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全省各蚕种生产单位生产的秋用一代杂交种开展抽查工作,以提升蚕种种源质量,推进蚕种市场净化,切实维护蚕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用种安全,促进全省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1、抽查时间:8月中旬至8月下旬。
2、抽查批次:年生产量5万张以下的蚕种场抽取2个批次,5-10万张的蚕种场抽取3个批次,10万张以上的蚕种场抽取4个批次。特殊情况酌情增加抽样批次数。
3、检验标准:按《桑蚕一代杂交种》(NY326-1997)和《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327-1997)检验。主要检验病卵率指标。
4、结果运用:抽检批次蚕种检验结果将进行公示。对抽检不合格蚕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蚕种生产单位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复检。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8/7/art_13246_11318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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