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人员技术培训水平,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控动物疫病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日前,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验室复评工作。
本次复评涉及项目共83项,其中关键条款27条、一般条款56条。经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该兽医实验室人员和组织机构基本健全,职能明确,人员结构、素质和培训情况符合要求;实验室的环境、卫生符合规定;实验室的布局合理,其面积空间与所承担的检测工作相适应;实验室设施、检测仪器符合要求;质量管理等文件符合要求。目前已全面通过评审并取得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pta/202408/t20240812_65008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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