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宝邵伯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已全面退捕,湖区渔业管理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苏海规【2015】4号)等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已不适合当前湖区渔业管理工作要求,拟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6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联系人:夏晶,联系电话:0514-80369608,电子邮箱:178519004@qq.com,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32号中国渔政。通过信函方式反馈的,请在信函上注明“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1.关于《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的修订说明
2.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海规【2015】4号)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附件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说明.docx
附件二:(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海规【2015】4号).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8/6/art_51463_11316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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