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厅党组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保障湖区执法船艇和工程项目船只航行安全,滆湖渔管办结合当前有关涉渔工程建设的实际,紧抓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形成“预警-排查-促改”闭环抓安全的工作机制,让滆湖湖区禁渔监管和项目实施更“安心”。
风险预警及时准确。积极主动与武进、宜兴两市(区)清淤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湖区实施的工程项目概况,施工船舶和疏浚管道等布设情况。严格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举措,及时告知每位渔政执法人员,做好风险防范。
隐患排查严谨仔细。渔政大队各负其责,结合禁渔执法监管入湖时机,不定期对管辖区域内工程建设疏浚管道等布设情况开展循线检查,细致排查风险隐患,详细记录安全隐患的具体地点和类型。在近一轮排查中共发现“疏浚管道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等安全隐患24处。
整改措施务实有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与建设和施工单位召开问题整改座谈会,会商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施工方规范装设警示牌和频闪灯,落实夜间值班人员职责,第一时间回复整改情况,相关大队组织“回头看”,实现工程建设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时值汛期和台风季,涉渔安全生产管理不容懈怠。渔管办将继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8/2/art_12502_11313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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