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2024-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正式实施。此轮补贴政策重点支持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六特”产业发展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南部山区农业生产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有效支持购机者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以农机新质生产力赋能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
在新一轮补贴政策中,机具补贴范围从原有的19大类38个小类97个品目,扩展至22大类44个小类110个品目。一般单机补贴限额最高可达5万元;对于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等高端农机,单机补贴最高可达15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挡或无级变速拖拉机的单机补贴最高可达25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的单套补贴限额最高可达60万元。
《意见》明确重点机具补贴标准的调整方法和测算要求,对机播、机耕、机收等有助于粮食大面积增产的重点机具,申请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对生产急需的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收获机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40%;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做到补贴标准“有升有降”,补贴产品“有进有出”。
自200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我区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农机化发展阶段和需求,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和范围,加大粮食生产、特色产业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先后实施粮食作物高性能播种机优机优补、大豆油料种植机具优机优补、“三合一”机具累加补贴、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政策,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和畜牧业、设施农业等机械大幅增加。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8.24亿元,带动社会资金57.92亿元,支持39.4万农户购置农机具50.39万台(套),全区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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