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钦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欢迎合格单位前来报价。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钦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农户施肥调查330户。其中,灵山县110户,浦北县110户,钦北区110户。
(二)开展田间试验9个。其中,灵山县3个,浦北县3个,钦北区3个。
灵山县:1个肥料利用率试验(新型肥料)、1个测土配方施肥肥料试验(简比试验)、1个测土配方施肥稻草翻压还田试验(简比试验)。
浦北县:1个肥料利用率试验(测土配方施肥)、1个测土配方施肥肥料试验(简比试验)、1个测土配方施肥稻草翻压还田试验(简比试验)。
钦北区:1个肥料利用率试验(机械深施)、1个测土配方施肥肥料试验(简比试验)、1个测土配方施肥稻草翻压还田试验(简比试验)。
(三)开展宣传培训16期次。其中,市本级4期次,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4期次。
(四)培训800人次。其中,市本级200人次,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200人次。
三、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资质能力、专业技术,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农艺师及以上(含)职称资格和公司聘用合同。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五)具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农业技术服务同类服务相关能力证明。
(六)如有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30.6万(人民币叁拾万陆仟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响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等资料;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须提交);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报价函;
(五)保密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报价文件一式八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能力的文件等。
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8:0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号市交通局15楼1508室。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七、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会议,对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从中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作为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在指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供应资格。
八、其他事项
响应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其报价结果无效,且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号市交通局15楼1508室。
联系人:韦爱花 0777-2832682。
附件:报价函(样式)
附件
报价函(样式)
钦州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根据贵站发来的询价函,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报价如下:
我公司愿意按照询价采购要求,向贵站提供钦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农业技术服务。开展农户施肥调查330户。其中,灵山县110户,浦北县110户,钦北区110户;开展田间试验9个。其中,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4个;开展宣传培训16期次。其中,市本级4期次,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4期次;培训800人次。其中,市本级200人次,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各200人次。总报价金额为 元,大写 。该费用为总包干,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一旦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服务工作,我单位承诺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的规范、技术要求等完成《钦州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严格履行我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806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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