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资讯 > 正文

防城区强化乡村建设惠民生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防城区在推进乡村振兴活动中,把乡村建设作为主抓手,坚持综合规划,夯实基础,长效发展,整体提升,持续推动乡村建设落地见效,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五个强化。

  

     ▲涂海艺术村,这里隐藏着许多乡村振兴值得回味的故事。位于江山镇白龙村的原珍珠作坊工场现已经蜕变成艺术+乡村的体验训练基地和人们旅游的打卡地。强化村庄规划引领。该区坚持乡村建设惠民生、让村民享受乡村振兴成果的工作理念,注重因地制宜、多规合一,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村庄规划编制140个并通过专家评审,实现了有条件的行政村100%全覆盖,推动了产业选址、用地布局、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横到边、纵到底”的乡村建设新格局。

  

     ▲大菉镇百里村那厚组,以当年解放战争剿匪的故事为背景,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的红色教育基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防城区十分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1.0947亿元,实施大菉那德至十万山瑶族乡的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滩营至那丁路面大修工程、平旺至那柏公路路面大修工程2个大中修工程项目,切实解决了辖区沿线群众“出行难”问题;投入4550.5万元,实施危桥改造项目9个,实施乡村振兴道路(桥梁)工程项目25个,实施自然村通畅工程17.52公里,自然村安防工程16公里,着力消除农村交通隐患;投入3240万元,建设除险加固水利工程5个,不断夯实农业生产、水利设施根基;投入1120万元,建设2024年电信普惠服务项目28个,持续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宽带边疆建设等工作;加快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建设,有力提升广大农村居民享受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能力。

  

  ▲那梭镇平木村下坝组风貌改造后的村民农舍整齐划一。

强化乡村清洁行动。通过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村+自然屯(村)”保洁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不定期进行随机暗访检查,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推动村庄清洁常态化,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率达95%以上。目前,已建成大菉、扶隆、茅岭等垃圾中转站、十万山瑶族乡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落实农村保洁员831人,通过乡村公益性开发村级保洁员岗位507个。同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措施加快原有6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中5个项目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抓好已运营的16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珠河街道那天花村新建的足球场,大大改善了当地村民农闲时节安居乐业的条件。

  

强化农村厕所革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部署,防城区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行动,通过调查摸底、集中实施、上级专项资金投入、村民出工出力等举措,确保农村厕所卫生达标,推动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取得实效。至2023年底止,累计建成珠河街道那天花村等7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投入15万元改造农村户厕150户。目前,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

  

     ▲雨后的峒中酒业有限公司小广场的栏杆上,彰显的酒坛倒影,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为深山酒香又增加了一道风景。强化示范样板建设。坚持抓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加强农村新建农房管控,坚持“带图报建”“按图验收”,着力塑造农房特色风貌,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拆除攻坚行动,已拆除旧房290栋约21665.66平方米。加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动全区村庄环境整治深入开展。今年,已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0个,计划总投资3240.734万元,至目前,已整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8.5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7个,现已全部开工,完工26个。对标《广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标准》的要求,有序推进5个示范村、9个提升村创建工作。

  乡村建设的有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华石镇冲敏村被列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实践交流基地、培训基地名单。2021年珠河街道那天花村被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授予广西森林村庄称号、2022年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年被列入广西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2022年水营街道丹竹江村、那梭镇稔稳村被授予“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2022年峒中镇那丽村获批第三批广西民族特色村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fcg/t188144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