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樟树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水产品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进行查看,对无法提供水产品合法来源凭证的经营户进行责令改正和警告;同时对经营户进行非法渔获物断链专项行动相关事项的宣传,要求经营户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等。
下一步,将纵深推进“非法渔获物断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深入摸排违法线索,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完善长效常治机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动樟树市禁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4/8/5/art_27777_4973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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