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为切实保障汛期畜牧业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大规模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稳步发展。
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做好技术指导。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多次召开会议,详细安排部署汛期畜牧业生产工作,组织行业专家凝练有关经验做法,印发了《印发2024年强降雨后伊畜禽养殖场(户)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积各乡镇开展畜禽防疫、恢复生产工作。
积极开展实地排查、加强疫病监测。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对辖区内养殖场及养殖散户受灾情况进行排查走访,加强对灾情严重的伊丹镇、靠山镇地区动物的防疫病的监测排查。确保一旦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能立即组织采样检测,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风险。
积极开展消毒灭源,阻断传播途径。县动物疫控中心为有需要的乡镇发放消毒药,积极指导养殖小区、场、户建立健全汛期和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加强畜禽圈舍、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场、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的清洗消毒工作。确保不发生大规模动物疫情。
原文链接:http://xmy.jl.gov.cn/xwfb/myyw/sxdt/202407/t20240731_89405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