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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王一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乡愁记忆”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乡愁记忆为载体,重构乡村文化空间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分6批将8155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实施挂牌保护,在10个市州、110个县区示范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了55.6万栋传统建筑,传承发展了5965项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农村部已分7批认定了18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在31个省份。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在对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省域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库,逐步完善省级保护名录和管理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开展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农业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强投入,提升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

  二、关于以乡村记忆为主线,活化乡村文化体验

  文化和旅游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突出乡村文化特色,在保护的基础上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推出“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协调相关旅游平台、行业组织,对主题路线相关的乡村古建、民俗活动、特色美食、文创产品、特色农产品等进行宣传介绍,推出《正大综艺》、《山水间的家》等文旅探访节目,展现各地活化利用农业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的生动实践。农业农村部根据不同时节和主题,举办“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系列精品旅游线路推介活动,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将“乡村文化传承保护、转化发展较好”作为遴选标准之一,公布了4批13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98个重点镇(乡),指导各省培育6000余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将深入梳理和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打造特色鲜明、体现地方人文历史的文化和旅游精品,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乡村旅游过程中体验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文明乡风,推动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三、关于以乡村记忆为引领,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指导试点县(市、区)探索农业文化遗产转化创新利用的新路径、新办法。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聚焦重点区域,注重品质提升,打造精品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印发《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乡村民俗文化、人文精神与现代要素、时尚元素、美学艺术相结合,深入发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活态文化,打造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乡村文化项目,发展历史赋能、独具特色、还原传统的乡村民宿经济,制作乡村戏剧曲艺、杂技杂耍等文创产品,创响“珍稀牌”、“工艺牌”、“文化牌”等乡土品牌。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持续推出农业文化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加强宣传展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shsycjs/202408/t20240802_64602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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