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研究部署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安全监管措施,7月23日,太仓市召开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乡镇监理员、农机经销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机手代表等参加座谈。
会上,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各方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踊跃发言,就相关法律法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性能、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安全隐患问题、日常监管意见建议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会议要求,各方要全面做好安全普法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宣传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苏州市危机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升全社会对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性认识,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基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好农机安全“三个责任”,强化底线思维,主动发现并正视农用无人机存在的安全风险,找准发力重点,全力避免农用无人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周密部署安全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要求,从“细”处着手,提升农用无人机日常安全操作的监管能力,实现对农用无人机各环节的全面监管。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7/26/art_12663_11309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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