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彬
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海南省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快海南省渔业转型升级。
《意见》指出,到2027年,实现稻渔综合种养的地区粮食产能稳步提升,水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加强,发展一批绿色高效的农业发展模式,推广10000亩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打造2个稻渔综合种养相关的产品品牌。
《意见》明确,要立足海南省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合理布局,科学引导农民开展综合种养,规范推进,避免盲目发展、无序扩张;要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提高水稻和渔获物品质,提升稻田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要发挥稻渔综合种养的效益优势,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创新利益联结模式,调动农民参与度与积极性。
《意见》还要求,根据当地主养品种、气候条件等情况选择稻鱼、稻虾、稻蟹等养殖模式,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结合“海南好米”专项行动,发挥海南自然环境与稻渔综合种养的生态优势,促进稻渔质量双提升,打响海南农产品的绿色招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意见》强调,稻渔综合种养的水稻单产不能低于当地水稻单作的平均单产,并结合养殖对象生物学特性,合理设定水产养殖的目标单产,不能盲目提高水产养殖放养密度。不得使用禁限用农药,实现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相比,单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宜平均减少30%以上,有效推动化肥、农药“双减”,稻渔综合种养产生的尾水须达标排放。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407/t20240724_3702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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