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净化肥料市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会同农业农村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在全区分层次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抽查组先后赴兴庆、贺兰、永宁、平罗、惠农、利通、沙坡头、原州、西吉、隆德等县(区)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共抽取肥料样品28个,其中部级抽取肥料样品8个,自治区级抽取肥料样品20个,包括有机肥料、复合肥料、大量(中量、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等肥料产品。抽查组认真查验核对生产企业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标签标识、合格证、自检记录、生产销售记录等情况和营销企业的进货数量、存货数量、进货来源,以及进货凭证、资金往来凭据等资料。严格按照抽样程序进行现场抽样,对样品进行现场封存和贴标记录,抽样完成后对农资市场抽取的外省(区)肥料样品与生产厂家逐一进行确认。同时,对肥料生产、经销企业开展肥料安全检查、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宣传肥料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履行好自身的主体责任,在生产端和经营端保障好肥料产品质量,确保肥料行业安全有序开展生产经营。
目前,自治区农技总站已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的肥料样品及时送检,通过此次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肥料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促进全区肥料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7/t20240723_46024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